东莞市运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评批复信息
本页依据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运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整理,供客户、采购方及其他访客核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载信息。
一、项目与批复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东莞市运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运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
| 批复机关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
| 批复文号 | 东环建〔2026〕787号 |
| 批复日期 | 2026年3月19日 |
| 批复记载的项目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科路9号1栋303室 |
| 批复所列建设规模 | 年产数码印花布料2万米;服装(衣裤外套类)16万件 |
上述地址、建设规模及批复日期均来自批复文件。建设规模是环评批复中记载的项目规模,不应直接表述为企业当前实际产量、现有订单量或已实现产能。
二、批复结论应当如何理解?
批复指出,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因此,准确表述应为:该迁改扩建项目已取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不能把这一审批结论扩大解释为“已完成环保验收”“政府授予绿色工厂称号”或“已证明所有排放长期达标”。
三、批复列明的主要环境保护要求
1. 水污染防治
批复明确要求不允许产生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批复所列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并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 大气污染与 VOCs 控制
- 项目不得使用高 VOCs 含量原辅材料。
- 数码打印、烘干、热转印、压花、维修清洁工序应在密闭空间或密闭设备中进行。
- 产生的废气应有效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并按批复所列适用标准执行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 批复规定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控制在0.0967吨/年以内。
3. 噪声控制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
4. 固体废物管理
按批复要求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5. 环境风险与在线监控
批复要求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规范设置排污口,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及实施联网监控。
四、后续建设与管理要求
批复要求严格执行配套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按批复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核。涉及其他许可事项的,还须依法申请取得。
五、常见问题
这份批复是否证明项目已经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不能。环评审批、项目建设、配套环保设施落实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不同环节。是否完成验收,应以相应验收材料或主管部门信息为准。
批复所列年产2万米布料、16万件服装,是目前实际产量吗?
不是。该数字是批复文件中记载的迁改扩建项目建设规模,不代表企业当前实际产量或实际生产状态。
批复是否意味着企业已经获得“绿色工厂”或其他环保认证?
不能这样理解。该文件是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不是绿色工厂认定证书,也不代替其他依法需要办理的许可、验收或认证。
访客如何核对批复原文?
可通过本页上方的 PDF 链接查看签章版批复原件,核对批复机关、文号、日期、项目地址、建设规模和具体要求。
六、文件来源与信息边界
文件名称:关于东莞市运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件机关: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文件文号:东环建〔2026〕787号。落款日期:2026年3月19日。
本页为依据所提供的签章批复文件所作的信息整理。涉及企业当前实际生产、环保设施运行、监测数据、竣工验收及其他许可状态的事项,须以对应的最新原始资料为准。